基金會最新消息
爲因應國內學術補助制度之現況,經100.11.08本會董事會100年度第二次會議討論並決議,將「傑出人才講座」獎助年限由五年修改為三年,修訂後辦法自101學年度第一期「傑出人才講座」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