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 |
財團法人傑出人才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為落實本會捐助章程第二條之規定,鼓勵國內年輕學者在學術上勇於創新,並從事較長期之深入研究,特訂定「年輕學者創新獎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
二、獎項: |
分為數理科學、生命科學、人文與社會科學三組,每組每年設獎額以不超過三人為原則。 |
三、申請人資格: |
國內公私立學術研究機構與大學院校年齡在四十五歲以下之研究人員、研究技術人員或教師。 |
四、申請辦法: |
1. |
本獎項採提名申請方式辦理。申請人須由下列人士之一提名申請:
(1).中央研究院院士、學術主管或特聘研究員;
(2).國家級研究機構學術主管或特聘研究員;
(3).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學術主管、特聘教授、講座教授或特聘講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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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申請人須另列兩位國內外相關領域之學者作為申請案推薦人,並事先取得對方同意。 |
3. |
申請時須填寫申請表,並提出中、英文研究構想書各一式二份與電子檔(PDF)一份。 |
4. |
申請人應於每年十一月三十日前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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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獎助辦法: |
本獎項獎助期限為三年,獲獎人每人每年獲頒獎金新台幣五十萬元。獲獎人應於獎助期限結束後半年內繳交研究報告。 |
六、審查程序 |
1. |
評審將設數理科學、生命科學、人文與社會科學三組評審委員會,委員由本會學術審查委員會會議推薦,並由董事長聘任之。 |
2. |
評審委員會應依據相關領域學者專家之個別評審意見,複審後推薦各組獲獎名單。獲獎名單由本會學術審查委員會會議審查後送董事會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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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辦法經本會董事會會議通過,由董事長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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