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秀博士後研究學者獎助辦法
[一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訂定]
一、依據: |
依據財團法人傑出人才發展基金會組織章程第二條業務辦理。 |
二、目的: |
為鼓勵國內大學或研究機構之優秀博士後研究學者,紮根學術,勇於創新,特設置「優秀博士後研究學者獎助辦法」。 |
三、被推薦資格: |
現任國內公私立大學或公立研究機構博士後研究學者,並取得博士學位未超過四年者。 |
四、申請程序: |
(一) 申請單位: |
國內公私立大學或公立研究機構,經自訂評審推薦程序,由各機構之負責人提出申請。 |
(二) 申請期限: |
每年 11 月 30 截止申請。 |
(三) 申請文件: |
申請單位公文、申請表、申請單位推薦說明、被推薦者計畫書、被推薦者個人資料、著作目錄、
代表著作三篇、推薦函二封(前述各項書面文件一式一份)、完整申請資料電子檔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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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獎助方式 |
(一) |
通過審查者,每人每年獲獎助金額為新台幣三十萬元,以補助兩年為限。然於補助期間離職或獲得正式教研職者,本會將終止補助。 |
(二) |
每年獎助以不超過十人為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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